国内刊号:42-1040/C
国际刊号:1000-2456
发布日期:
作者:韩东屏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哲学系, 湖北 武汉 430074
关键词:自由, 自由难题, 善自由, 恶自由, 自由宗旨
有虑于正确的自由定义与正确的自由理论实际上是互为前提的关系,以及以往人们言说自由时所遭遇的诸多难题,本文将自由定义为活动者自主自愿做或不做某事而免受阻限的状况。由此定义出发可知:自由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可以得到统一的;自由共由三种要素构成,其主体只能是人;自由起始于有了真正创造物的早期智人时期;主观自主自愿和客观免受阻限是自由的内外必要条件;意识自由和行为自由分属内外自由;自由也可作自然自由和社会自由的分类;自由既有专门的也有整体的;自由可以度量并有进步和退步的表现;积极自由应是自主自愿做某事而免受阻限的状况,消极自由应是自主自愿不做某事而免受阻限的状况。总之自由属于人的活动状况,是事实概念。不过由于这种状况最有利于人满足自己的需求,就由事实变成了价值,成为人希望长期拥有的权利。如果世界只是一人世界,人拥有自由的结果就只是利。而在多人世界中,每个人拥有自由出现了损人利己的可能,于是自由又有了善自由与恶自由之分。由于允许恶自由的结果是谁也不自由,允许善自由才互不妨碍,因而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值得追求,而恶自由则是虚假的自由,应予禁绝。禁绝恶自由主要靠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制度,因而制度并不一概是自由的敌人。既然只有善自由才值得追求,那自由的人就是拥有善自由权的人,自由的国家就是让所有成员都拥有善自由权的国家。在自由的人与自由的国家之间,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因之成为自由的人,乃是自由的要旨。
来源:2018年第6期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