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2-1040/C
国际刊号:1000-2456
发布日期:
作者:刘圣欢 杨砚池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关键词:宅基地, 三权分置, 产权, 权利结构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具有现实的实践基础和迫切的改革诉求,亟待理论支撑、法律保障和实践检验。大理市银桥镇在宅基地制度运行和试点改革中呈现的改变宅基地使用主体和增加宅基地功能等特征初具“三权分置”的雏形,但随之产生的外来人口挤占村集体资源和管理缺失隐含着社会风险等问题迫切要求对“三权分置”进行深入探究。本文在对农村宅基地“三权”问题的国内外研究进行简要梳理后,基于大理市银桥镇农村宅基地的改革试点,重点考察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与实施路径。在明晰产权结构的基础下,落实集体所有权的路径是完善收益权、处分权和管理权;稳定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路径是通过完善土地调整分配机制、产权登记颁证、抵押担保贷款等方式保障居住权和财产权;适度放活使用权的路径是保障农户居住权、有序放活流转权、释放发展权红利。深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严守改革底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制度执行预期;注重还权赋能,彰显各项权能权益。
来源:2018年第5期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