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2-1040/C
国际刊号:1000-2456
发布日期:
作者:李博阳 吴晓燕
单位:1.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 湖北 武汉 430079;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71
关键词:政经分离, 村民自治, 经济自治, 社会自治
政经分离被视为重构基层治理格局的重要变革,其通过划分社会自治与经济自治二元领域,有效避免了政经边界不清与侵权越权的现象,深层次地改变了基层自治的运作环境。但因社会自治与经济自治存在着载体、事务、主体、宗旨的差异,在两者分离后部分地区呈现出“经济自治强、社会自治弱”的治理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村民自治价值的消解、民主的高度功利化以及治理能力的削弱。二元自治形态可由二元能力对比直接决定,而二元自治有效性则受分离度与互动性影响。为化解此类现象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有必要加强党组织的领导统筹作用、明确两类自治的权责关系、采取适时适度分离并完善社会自治体系。
来源:2019年第6期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