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42-1040/C
国际刊号:1000-2456
发布日期:
作者:刘成杰
单位:北京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 北京 100083
关键词:职业教育, 立法位阶, 法律本位, 体系化
新职业教育法实现了高位阶立法的理性复归与立法价值理念的革新,并在职业教育法律地位、协调管理机制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新职业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进入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阶段。有效落实新法并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应重新审视和厘定职业教育法的本位并推进和强化职业教育法的体系化建设;同时,应加强对新法的深入研究与权威解读并重视域外职业教育成熟经验的比较借鉴。
来源:2023年第4期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编辑部